为进一步推进电瓶车安全风险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近日,新源县消防救援大队结合当前火灾防控工作实际,协同新源县别斯托别乡、村两级干部、志愿者、物业组成帮扶指导小组深入小区开展电瓶车安全风险隐患“摸排式”帮扶指导,全方位推进电瓶车安全风险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提质增效。
新源县消防救援大队协同乡、村两级干部、志愿者深入小区排查电瓶车“飞线”充电。
“您好,咱家的电瓶车停放一定不可以占用消防通道,不能“飞线充电”,不能入户充电,这是我们的宣传彩页,您能学习一下~”在居民小区排查时,帮扶指导小组对发现的电动车“飞线”充电和违规停放等行为进行劝导,及时消除潜在火灾隐患,并给出了整改意见,现场向广大群众发放了消防安全宣传手册,宣传员结合实际火灾案例从电动车火灾隐患入手,从电动车起火的危害、为什么易造成人员受伤或死亡、如何防范电动车火灾、发生火灾如何自救以及居民在电动车充电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等方面做深入的剖析和讲解,宣传普及了楼道违规停放电瓶车及堆放杂物的火灾危险性。同时,叮嘱社区物业、楼道长要通过物业、业主微信群提醒居民及时做好电动车相关工作,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充电,严禁违规停放电动车,及时清洗整理充电区域内的纸箱杂物,时刻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做到消防安全知识家喻户晓。
“阿姨,您家里这个灭火器您和叔叔一定要会使用,首先拔出铅封和保险销,然后用一只手握住喷管三分之一处瞄准火焰根部,另一只手压把子左右扫射……”期间,帮扶指导小组敲门入户“送”安全,采取“入户检查、上门提醒”的方式精准开展“入户式”宣传,提醒居民不飞线充电,面对面为居民宣传“三清三关”消防安全常识,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宣传氛围。
“您好!请在快件上张贴这些安全小贴士”活动中,帮扶指导小组沿街课堂“讲”安全,结合快递受众人群多的实际特点,将快递包裹打造成消防宣传的新平台,走进快递点在一个个快递包裹上张贴电动车违规停放提示贴,进一步延伸了消防安全宣传触角。
通过这些举措,实现了隐患问题的早发现、早控制,下一步,新源县消防救援大队将联合相关行业部门继续加强电瓶车消防安全的宣传和排查工作,持续推动电瓶车安全风险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走深走实,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打造平安、和谐、幸福的居住环境。
电动自行车电池一旦起火,往往会导致爆炸燃烧,产生大量有毒高温烟气,当引燃周边堆积可燃物时,火势将在短时间内迅速蔓延。现在的电动车自行车大多数是锂电池,而造成锂电池爆炸重要的因素为线路短路。在使用的过程中,碰撞、改装、电池质量不过关、不一样的品牌混用等情况都会造成电池里面损伤,即使在不充电、不使用的状态下,已经损伤的电池也会出现内部短路从而引发火灾。当长时间或通宵进行充电的时候,更会增加其发生内部短路的风险。同时,电动车上部件多为塑料制品,一旦起火,会产生大量有毒烟气。
所谓“快”指的是燃烧速度很快;“热”是指燃烧时所产生的温度高;“毒”是容易在燃烧过程中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炸”指的是电瓶车的电池在燃烧、遇热后会发生爆炸现象。
楼道内的电瓶车燃烧后危险性成倍增加,因电瓶车车身、围挡、坐垫普遍采用高分子可燃材料,起火后90秒温度可达200摄氏度,120秒后电动车开始爆炸,浓烟将会笼罩整个楼道,会释放大量有毒烟气,并迅速蔓延,短时间内就会致人中毒窒息死亡。
另外,楼道内的电动车起火有可能引燃堆放的杂物或是电表箱等,实际火焰的温度和烟气浓度要比实验高得多。电动车火灾还会产生大量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会导致人产生恶心、昏睡、神志不清等情况,如果此时人从楼道里疏散,危险程度可想而知。
电动车充电时间越长,充电器外壳温度就会越高,而部分人会整晚长时间充电,甚至超过10小时,很容易引发火灾。
电动自行车在户外私拉乱接电线充电,在外的电线经过暴晒、雨淋,容易漏电引发火灾,如果电线老化或者电动车本身电瓶出现了问题,更容易发生火灾。
部分车主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如果出现意外,就会直接阻断逃生通道,极易出现人员伤亡。
价格低、质量差的充电器内部只有散热扇和散热板,没有保护板,就不能起到自我保护、自我断电的作用。
部分车主擅自改装电动车的动力电源,破坏整车电气线路的安全性能,充电时容易引发车辆电气线路过载、短路等故障,引起火灾事故的几率相对增大。
目前多数公共电瓶车充电桩设有智能检测和断电保护功能,在电瓶车电池发生电气线路或电池故障时能够智能断电。车主在发现无法充电、充电时电池发热量过大、有塑料加热或焦糊味道等情况时,应当立马停止充电,前往正规维修点进行仔细的检测并更换原车原装原型号的电池和配件。
按照电瓶容量大小的不同,一般电动车在8-10小时内就能充满电。充电最好在白天进行,有人看护。
严禁在住宅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架空层、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瓶车充电,也不要将电动车电瓶带到家中充电,严禁电动车“上楼入户”。
电动车应当在物业单位设置的集中充电处区域充电,不要“飞线”充电。阴雨天气,电动车不要在露天的环境下充电。
不得在电瓶车及充电场所周围堆放易燃可燃物、燃放烟花爆竹或使用明火。电动车在充电时,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以防电动车在起火时引燃附近的物品,造成更大的危险。
购买电动车应当选择有国家合格生产标识的,不购买三无或假冒伪劣的电动车,从源头上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
有条件的小区,应将电瓶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应满足消防安全条件,设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因客观条件无法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应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巡查、检查。及时有效地发现和制止在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架空层、首层门厅等区域违规停放电瓶车及充电的行为。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瓶车或者为电瓶车充电,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